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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050.com发布时间:2025-07-07 15:03:16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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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引导师范毕业生到基层教书育人,经商省委编办等部门,继续实施“荆楚优师计划”,不断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源头供给,促进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招生计划 面向定向县市区实施,计划招录本科层次师范生800人,培养工作由湖北大学、长江大学、湖北师范大学、黄冈师范学院、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汉江师范学院6所院校承担。根据相关市州各定向县中小学教师需求,经各地编办确认并预留编制,确定分专业招生计划(附件)。二、招生录取 “荆楚优师计划”面向2025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招考。考生报考需具备以下条件:符合湖北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湖北省统一高考;热爱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到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毕业时,年龄等条件符合招聘要求。 填报志愿。在普通高考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实行单设志愿、单独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对应类别本科普通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签订协议。培养院校根据本校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订协议考生名单。7月上旬,组织考生与市(州)教育部门、培养院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具体由培养院校通知。 投档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的考生做退档处理,继续参加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拟录取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协议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培养院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此外,“荆楚优师计划”还将探索建立动态淘汰、遴选机制,从培养院校本科生中补充遴选,将有从教意愿的优秀学生纳入定向师范生培养范围。三、培养管理 由培养院校师范类专业中获批国家一流、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通过师范类第二级认证的专业承担培养工作。培养院校明确培养目标,设置毕业要求,优化课程体系,强化数字赋能,组织高水平教师、中小学名师授课,选聘优秀教师负责管理和指导,集中优质资源支持师范生培养。 地方教育部门与培养院校共同构建多方协同育人机制,开放多样化的教育实践基地,联合开展见习、研习、实习,为师范生提供良好成长环境。 “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相对集中管理,统一组织教育教学和实践能力培训,支持品学兼优的师范生申请奖学金。通过学校教师职业能力考试后,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四、履约就业 师范生毕业经考核合格后,按照签订协议的市(州)所制定的考核安置方案(原则上,同专业学生学业成绩+专项考核成绩进行综合排序,按排序选岗),安排到该市(州)所辖定向县域中小学履约任教6年。师范生毕业后未按照规定到定向中小学就业的,或者毕业后任教未满6年的(除终止协议等特殊情况外),或者存在其他违约情形的,按照协议追究其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记录归入人事档案,依法依规纳入社会信用体系。五、政策保障 参照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相关政策,“荆楚优师计划”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其中,生活费补助标准为600元/人/月,每年发放10个月。根据前期各地确认并预留的编制数,确保经考核合格的“荆楚优师计划”毕业生全部有编、有岗,并按规定履约任教满6年。六、招生咨询电话 具体报考请参考湖北省普通高考总分一分一段表和往年培养院校录取分数(可参考学校官网和招生公众号),咨询电话如下: 省招办:7月2日前,87320210(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7月3日-8月19日,87250990(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湖北大学 长江大学,8060550 湖北师范大学,6575862,6575863,6579901,6579902 黄冈师范学院,8354766,8662677,8616636,8833539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汉江师范学院附:2025年“荆楚优师计划”本科层次师范生分专业招生计划表 (扫码查看)来源:湖北省招办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文件通知,为做好我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时间:7月4日10:00至7日16:00。资格审核时间:7月4日至7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7月9日24:00。打印准考证时间:9月8日-13日。考试时间:9月13日。具体安排如下:二、报考条件及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学历要求: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4.考区选择: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三、报名及资格审核(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二)资格审核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三)缴费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四)打印准考证9月8日至1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四、特别提示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五、违规处理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六、成绩查询与复核考生可于11月7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七、其他事项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线.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附件:(点击链接查看附件)1.在校学籍证明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湖北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6月27日
6月25日武汉市教育局官网发布《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第一批次)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188号)和《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鄂教师〔2002〕3号)的规定,2025年春季武汉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第一批次)已完成。经网上报名、初审确认、集中审核并网上公示,认定秦紫梦等10970人具备高中阶段(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将认定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详见附件)。附件:2025年春季武汉市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第一批次)武汉市教育局2025年6月23日